澳洲疫情禁令期間,中國限制進口澳洲食材的新聞,把和牛、龍蝦和石斑魚推到了風口浪尖!
微信群團購低價大甩賣, 天天刷屏!微信、朋友圈裡,有問龍蝦怎麼敲碎的,有問和牛為啥不貴的,還有星斑魚吃到反胃的……
被炒的最熱的則是和牛、龍蝦、星斑……這些輕奢食材。
原價$300的龍蝦,現價$100!
高級餐廳里才能吃到的頂級M9和牛,在家也能吃上!
媽媽再也不用擔心愛吃魚的孩子卡刺兒了,因為石斑魚跳樓價大甩賣!
團購在疫情期間火遍微信的原因?
1. 據群主交代:團購產品來自於廠家直銷,出口轉內銷,沒有中間商,沒有差價,所以價格相比實體店有優勢,更吸引重視性價比的消費者。
2. 疫情期間,華人怕傳染不敢隨便出門,網購模式就是首選。
3. 微信作為華人主要社交媒體渠道,疫情期間我們有更多時間在微信上刷朋友圈和朋友聊天吃瓜。
4. 人人都是銷售員,買家秀、賣家秀無處不在。
5. 澳洲政府Cash Boost、JobKeeper、JobSeeker等各種補助發放到賬,消費者多少有點底氣來波報復性消費。
6. 大人孩子都回家辦公學習了,一天三頓飯全靠自己勤勞的雙手來豐衣足食啊!
那麼問題來了,疫情過後微信團購的商業模式能持久么?
售後服務沒有保障
超市或實體店購買的產品,通常都是會有保修期,食品也會有嚴格的存放要求。一旦消費者吃壞肚子,或者商品出現質量問題了,消費者有渠道可以維權和索賠,商家也有商業保險,消費者的利益是被保護的。
而在團購模式中,產品質量出現問題,例如:食物中毒、產品有明顯質量問題等,消費者要怎麼處理呢?
目前,許多商家選擇第三方的場地(比如,商場、停車場、或者餐廳等)作為取貨渠道,一旦出現產品質量問題,消費者可能想要投訴,卻連人都找不着!
甚至有的消費者在群里投訴,被少數的無良商家直接踢出微信群!
所以唯一能用的投訴曝光渠道大概就是自己的朋友圈了!
林匯銘律師團隊法律小講堂:
A. 法律保障:
從2011年1月1日起,澳洲消費者保障(consumer guarantees)自動適用於商家出售的商品和服務(售價4萬澳元以下,或者售價4萬澳元以上但是產品為消費者自用或家用)。產品必須擁有合理的質量(acceptable quality),並且符合消費對該類產品的正常期待。
B. 虛假宣傳或錯誤引導:
尤其針對貨不對版的問題,澳洲消費者保障規定:產品必須符合銷售人員在廣告、包裝或商標中的描述。消費者保障同樣且自動適用於在澳洲購買的線上產品和服務。
C. 糾紛救濟:
如果產生了糾紛,但因為是網絡營銷團購而找不到賣家維權,消費者在澳洲可以選擇以下維權途徑:
1. 所在州或者領地的消費者保護機構(有時稱為」Fair Trading」或」Consumer Affairs」);
2. 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 – 簡稱ACCC;
3. 所在州或領地的小額仲裁庭(Small Claims Tribunal);
4. 尋求律師的獨立法律意見。
貨不對版,廣告存在誤導
ACCC澳洲消協明確規定,廣告圖片的使用不能誤導消費者!
前段時間有讀者投稿,他在微信看見烤紅薯的團購(展示圖如下),於是訂了一份。
等到取貨時,商家拎出來一兜子生紅薯。
問商家:「你這圖上不是烤好的嗎?怎麼是生的啊?」
團購商家的回復:「我們的意思是這個紅薯烤着很好吃!沒事兒,你可以不要。」
這位讀者很氣憤,大老遠跑來,是視察工作的啊?
城市套路深,我要回農村!
價格隨意浮動
很多團購群,產品價格確實比實體店的零售價格低,有一些細心的小夥伴發現突然有一天,之前團購的產品價格發生了變化。
降價的,多半是因為隨着團購活動的火爆,越來越多的商家加入了進來。先入場的商家慌了,也得根據競爭對手的報價調整,所謂的「出口轉內銷價」跟着跪了……
運營同質化嚴重
伴隨着商家推出團購活動的增加,這些社活動存在着很多的相似地方,久而久之,團購活動對消費者的吸引力會降低。
逐步解禁後,大多商家也要逐步回歸實體店的運營中去,投入到團購運營的精力也會大打折扣。
一時團購,一時爽,維護客戶,一直爽!
誠然,我們身邊都不乏一些使用微信團購模式後,生意反而比之前實體店更火爆的例子,當然任何火爆的商業模式的出現都必然有它的優勢。
我們希望團購模式的火爆不光是因為消費者覺得新鮮,無論是商品新鮮,購買體驗新鮮還是跟風的新鮮感。
商家應考慮消費者新鮮感衰退後的應對方案,無論是通過發紅包、朋友圈轉發,或有開展小活動等,都不失為有效的對策。
進一步說,商家要藉著客戶的這股子新鮮勁兒,把客人轉化到實體經營的體系里,維護好客戶的消費體驗可持續性發展。畢竟線上線下配合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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