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總理莫里森近期代表國家內閣宣布了一系列擬議法律,不久將通過強制性法規進行立法,以協助目前由於COVID-19的影響而面臨財務困難的商業房東和租戶。
從公告中我們了解到,這些法律將需要由各州立法才能生效。該立法將採用2020年3月29日宣布的當前「通用原則」,並將為租戶和房東提供關於減租和免租金的規範結構。
適用定義:
當前遇到經濟困難的租戶或房東是指當前符合「Job-Keeper Program」補助條件並符合以下條件的個人或公司:
(關於Job-Keeper補助的符合條件和具體規定,請戳下方鏈接)
1,500澳元Jobkeeper補助詳解,僱主和僱員不能說的秘密!
- 營業額不足10億澳元,與一年前同期相比損失了30%或更多的收入;
- 營業額達到或超過10億澳元,與一年前同期相比,至少損失了其收入的50%;
- 根據4月6日宣布的變更,註冊慈善機構的門檻是營業額下降15%或更多。
- 需繳納銀行稅的大型銀行不符合資格。要符合新的商業租賃法的資格,租戶或房東的年營業額必須少於5,000萬澳元(並符合上述要求)。
減免新規框架:
- 擁有符合條件的房客的房東必須按照房客業務減少的比例提供相應的租金減免
- 減免將通過免除或延期的方式進行
- 房東必須免除至少已減免的租金的50%
- 剩餘的租金將被推遲並在不少於24個月的期限內或在當時租賃期限的終止日期之前償還,以兩者中最長的期限為準。舉例說明,您的企業每月租金為一萬澳元。由於疫情,您的業務減少了40%。因此您有資格減少租金的40%金額,你的租金應該是六千澳元。在您收到四千澳元的減租額中,至少50%也就是兩千澳元可以完全免除,剩下的兩千澳元的支付時間將延長到至少24個月或者您的租賃合同的剩餘期限內償還(如果剩餘剩餘期限只有18個月,那麼就是24個月內償還)。延遲支付的那部分租金從疫情結束時開始償還(下文有進一步說明)。
- 在疫情期間(日期尚待定義),房東不得因未付租金而終止租約或利用租戶的擔保(security)
- 租戶必須絕對遵守租賃條款
莫里森還宣布,各州將為無法就新規定做出決定或解決方案的房東和租戶提供具有約束力的調解程序。
這將意味着什麼?
儘管每個州(如果適用)的強制性法規的細節尚未到來,但對於新政策框架將對房東履行任何抵押義務的能力產生的影響,仍存在疑問。銀行和政府在確保新政策框架對房東和租戶都適用方面起着很大的作用。作為租戶,您必須檢查自己的財務狀況,合適確認業務因COVID-19遭受的所有收入損失金額。最重要的是,您必須遵守租賃條款,直到與房東達成協議。
(以上所有信息來自Attwood Marshall Lawyers,尚未驗證,應在採取行動之前與有關當局進行核對。)
另外我們還有兩篇關於疫情期間租賃問題的詳細解答,可以戳下面鏈接:
房東疫情生存指南全攻略!房客是否可以不交房租?澳洲業內人士給出專業意見!
小財評論
說的似乎很有道理,我盡無言以對。但這個政策的實際操作,簡直就是對人性的大考驗,政府就是在搞事情!疫情控制住了,房東和租客打起來了,人生最悲慘的事莫過於疫情結束了,店沒了……
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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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來源:https://attwoodmarshall.com.au/commercial-tenancy-covid-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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