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JobKeeper工資補助再延長六個月,至2021年3月。補助將針對持續受到冠狀病毒嚴重影響的企業和非營利組織。補助金額將減少,並引入了針對工作時間較少的新的補助金額。其他資格規則保持不變。
補助內容:
JobKeeper補助原本到2020年9月27日結束,現在政府公布將繼續向符合條件的企業(包括自僱人士)和非營利組織開放,直到2021年3月28日。
自2020年9月28日起,符合資格的僱員和企業參與者的每兩周1,500澳元的補助將降低至每兩周1,200澳元;從2021年1月4日起,將降低至每兩周1,000澳元。
從2020年9月28日起,每周工作少於20個小時的僱員和企業參與者的補助金額將降低。從2020年9月28日起,要求獲得JobKeeper付款的企業和非營利組織必須使用實際的GST營業額(而非預計的GST營業額)證明其營業額持續顯着下降。
從2020年9月28日開始,將要求企業和非營利組織根據2020年6月和9月季度的實際GST營業額重新評估其資格。
他們將需要證明,兩個季度都滿足了營業額下降的測試條件,才能有資格申請2020年9月28日到2021年1月3日的JobKeeper補助。
從2021年1月4日起,企業和非營利組織將需要進一步重新評估其營業額,才有資格獲得JobKeeper補助。他們需要證明2020年6月、9月和12月每個季度的實際GST營業額滿足了營業額下降的相關測試。
要獲得延長的JobKeeper補助資格,企業和非營利組織仍需要證明其營業額下降了:
1總營業額超過10億澳幣的企業,營業額下降50%;
2總營業額等於或者小於10億澳幣的企業,營業額下降30%,;或者
3澳大利亞慈善機構和非營利組織委員會註冊的慈善機構(學校和大學除外),營業額下降15%
如果企業或非營利組織在延長期內未達到附加的營業額測試,則不會影響他們在2020年9月28日之前的資格。JobKeeper補助將繼續對新接收者保持開放,只要他們滿足現有資格要求並在延長期間內滿足額外的營業額對比測試。企業和非營利組織及其僱員的其他資格規則保持不變。
有關這些規則的更多信息,請參見:www.ato.gov.au/General/JobKeeper-Payment/
JobKeeper補助金額:
從2020年9月28日到2021年1月3日,JobKeeper的補助將為:
1對於在2020年3月1日之前的四周薪酬期內,平均每周在企業或非營利組織工作20個小時或以上的所有符合資格的僱員,以及在2020年2月平均每周從事20個小時或以上的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者,每兩周$1,200;和
2其他合格員工和企業參與者每兩周$750。
從2021年1月4日到2021年3月28日,JobKeeper補助將為:
1對於在2020年3月1日之前的四周薪酬期內,平均每周在企業或非營利組織工作20個小時或以上的所有合格僱員,以及在2020年2月每周平均工作20個小時或以上的符合資格業務參與者,每兩周$1,000;和
2其他合格員工和企業參與者每兩周$650。
企業和非營利組織將被要求為他們每位合格的員工(或企業參與者)指定他們可以領取的補助金額。
符合資格測試:
為了符合從2020年9月28日到2021年1月3日的第一個JobKeeper補助延期的條件,企業和非營利組織需要證明其實際的GST營業額在2020年6月的兩個季度(4月5月和6月)和2020年的九月季度(7月、8月、9月),與去年同期期間(通常是2019年的相應季度)大幅度下降。
為了符合在2021年1月4日至2021年3月28日進行第二次JobKeeper補助延期的資格,企業和非營利組織將需要再次證明其實際GST營業額在6月、9月和12月中的每一個季度與去年同期相比,都大幅度下降(通常是2019年的相應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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