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那麼多一知半解的文章,但您還是不明白Jobkeeper的補助到底怎麼回事吧?
財富筆記作為一個運營超過十年的會計事務所,取得第一手資料相當及時,但為何我們的詳解總是來的晚一些?因為,政府每次都在第一時間先「群發」好消息,讓民眾樂呵一下,然而再公布具體細節,永遠都是「欲知詳情,請看下集」。久等了!關於Jobkeeper補助的所有詳細信息和具體案例,我們這一集就給您播報!
1,500澳元的JobKeeper補助以保持員工就業
ATO將每員工每兩周1,500澳元的補貼支付給經濟下滑超過30%的企業(超過10億澳元的企業為50%)。作為補貼的一部分,僱主需要確保僱員每兩周收到至少$ 1,500(稅前)。
補助適用人群,分為兩個部分:僱主和僱員
有資格申請的僱主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 營業額低於10億澳元,與12個月前(至少1個月)同期相比,營業額減少了30%以上
- 營業額等於或高於10億澳元,與12個月前(至少1個月)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
- 無需繳納大型銀行稅 (major bank levy)
個體戶(Sole Traders)& 擁有ABN的自僱人士(self-employed)& 非盈利機構(包括慈善組織),如果營業額符合要求,也可以獲得JobKeeper補助。
符合條件的僱員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 於2020年3月1日被僱主僱傭
- 目前被僱主僱傭(包括被辭退或重新僱傭)
- 全職(full time)或兼職(part time)或長期臨時工(long term casuals)(截止到3月1日,定期被僱傭12個月的臨時工)
- 至少16歲
- 澳大利亞公民,持有永久居民簽證,受保護的特殊類別簽證持有人,已不受保護的特殊類別簽證持有人且在澳大利亞連續居住至少10年,或特殊類別(444類)簽證持有人
- 沒有從其他僱主收到JobKeeper補助付款。
雖然看起來沒有僱員的企業可能有資格獲得JobKeeper付款,但目前尚不清楚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計算方法是ATO將根據薪資信息支付$ 1,500,補助將按月支付,因此確保您的企業和員工持續符合資格標準至關重要。預計在未來六個月,企業將持續獲得為符合條件的員工提供的補助。如果僱傭終止,付款將停止。
如何申請補助呢?
A. 你可以找你的會計師幫您申請和計算補助
B. 如果你想要自己操作,步驟如下:
1. 註冊
- 遞交申請還沒有開始,但是你可以去ATO的網站註冊,之後會及時收到關於JobKeeper補助的最新消息和建議。網址如下:https://www.ato.gov.au/general/gen/JobKeeper-payment/
2. 統計營業額
- 整理好2019財年全年收入記錄和2020財年迄今為止的最新總收入記錄
- 整理好從2020年3月1日起的收入記錄
- 2020年3月的收入與2019年3月的收入比較,是否下降超過30%
- 如果你三月申請不了補助,可能下個月可以
3. 確認好有資格領取補助的員工
- 將符合要求領取補助的員工信息整理好,ATO通常會通過Single Touch Payroll來獲取數據
- 通知可以領取補助的員工
- 至少每兩周支付符合要求的員工稅前1,500澳元。如果員工原本的工資高於1,500澳元,僱主必須要把差額補足,按照原本的工資支付。現在還不確定的是,如果員工的工資超過補貼金額,僱主是否必須繼續向僱員支付相同的工資。
- 僱員原來的工資低於1,500澳元每兩周的補助支付,僱主還是按照員工的工資支付養老金。僱主可以選擇支付工資差額相應的養老金。
個體戶和自僱人士也可以在ATO註冊申請意向,同時需要向ATO提供ABN,符合補助條件的人,個人的稅號並聲明會持續有資格獲得補助。付款將按月支付到個人的銀行帳戶。
實際案例分析
小財有一家餐館。餐館一直在營業,但由於政策限制只能做外賣,因此營業額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0%多。餐廳有兩個僱員依舊在工作全職廚師,老財,每兩周稅前工資3,000澳元;兼職服務員,阿財,每兩周稅前工資1,000澳元
老闆小財在ATO註冊了想要申請JobKeeper補助(從2020年3月30日)的意向,每個月持續向ATO提供符合資格的員工信息,並且通知兩位僱員他們將會收到補助。
關於廚師老財的補助,餐館將:
- 持續按照全職每兩周稅前3,000澳元工資付給廚師老財
- 每兩周收到1,500的補助
- 給廚師老財付養老金
關於服務員阿財的補助,餐館將:
- 繼續按照每兩周稅前1,000澳元支付
- 額外支付每兩周稅前500澳元(加一起一共1,500澳元)
- 每兩周收到1,500的補助
- 按照每兩周1,000稅前工資的要求支付養老金(老闆如果有錢,也可以按照每兩周1,500的稅前工資來支付養老金)
如果你是僱主,這個補助也許可以幫您留住您最得力的助手;如果你是僱員,這個補助也許可以讓你知道你在老闆心裏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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